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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工作的通知
各物业管理企业,各房地产中介(评估、经纪、咨询)企业,各从事其他房地产活动的企(事)业单位: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开展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,省建设厅决定开展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工作。为了贯彻省建设厅开展此项工作的意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省统计局批准的《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(试行)》,各单位须填报如下报表:《单位基本情况表》、《主要财务指标基层表》和《物业服务、房地产中介及其他房地产经营情况》。报表从2007年年报起为季度报表。填报方式为网上直报。报送时间:2007年年报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出,2008年定报于当年季度后8日前报出。
二、省建设厅网上直报网址为:http://61.132.73.201:8080/,也可以从省建设厅网站(http://www.jscin.gov.cn)
“在线办理”栏中的“江苏省建设领域全行业经济运行统计系统”直接点击进入。各企(事)业单位根据各市、区房管部门分配的序列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填报。
三、尚未取得“江苏省建设领域全行业经济运行统计系统”序列号及密码的单位,请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分管部门发信索取,其邮箱地址为:yw@fgj.suzhou.gov.cn。
四、各单位必须按时填报上述报表,不得拒报、虚报、瞒报、伪造、篡改统计资料。对严重违反统计法的违法行为,将提请统计管理部门按统计法规进行查处。对完成统计报表成绩突出的企(事)业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。对拒报、虚报、瞒报、伪造、篡改统计资料的,以单位诚信不良记录在案,有可能影响今后企业资质的审核与评定;并取消当年参加各类评优的资格;情节严重的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限制其业务范围。
五、不尽事宜可与我局计划财务处联系,联系人:殷伟,电话:65216769。
苏州市房产管理局
二○○八年三月七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