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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程序
(一)受理委托;
(二)初始调查、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;
(三)现场查勘、测试,记录房屋损坏状况和各种数据;
(四)检测验算,整理技术资料;
(五)全面分析,论证定性,作出综合判断,提出处理建议;
(六)签发鉴定文书。
温馨提示
1.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修装饰房屋时,尽可能不要拆改房屋结构。
2.
如确需拆改,请事先将装修方案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审定,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。避免违规或返工,造成经济上的损失。
3. 施工时,应严格按已审定过的方案进行装修,不得超范围或偷工减料。避免验收不合格。
装修房屋中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办理鉴定审批手续:
(1) 在墙体上开门、开窗、开洞口;
(2) 扩大墙体上的门、窗等原有洞口尺寸;
(3) 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(如砌砖墙、铺较厚的面层等);
(4) 拆除或移位墙体;
(5) 在楼(屋)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;
(6) 其他拆改房屋主体结构,明显加大荷载的行为。 |